第473章 大戏 - 11-《神豪?别,还是叫我绅士软饭王吧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两小时后,大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,一间灯火通明的会议室内。

    安正钧坐在椭圆形会议桌的主位上,周围围了一圈分局配合办案的干警,目光聚焦在正前方的投影幕布上。

    投影仪前,一位女警正汇报着案件梳理结果:

    “......物证方面,核心物证包含:被害人黄雨梦的外套及休闲裤,均有明显的暴力撕裂痕迹,经初步勘验,破损处指纹留存完整,与嫌疑人李强指纹初步比对吻合。”

    “视听资料证据:由证人王小磊、关冲拍摄提供的手机高清录像,完整记录了从破门进入1608到控制嫌疑人的全过程,经技术部门初步校验,视频连贯,无剪辑、无篡改痕迹。”

    她切换了一张PPT,上面是监控截图和示意图:

    “人身状态证据:李强被控制时,身着衬衫衬裤,外套及西裤脱在一旁,此着装状态不符合酒店主管正常进行访客拜访的常规逻辑。”

    “环境证据方面,事发地点为酒店1608套房,属于高度私密的封闭环境,结合黄雨梦陈述的‘躲进卧室并反锁房门’这一避险行为,形成了完整的‘受到侵害、意图避险’的逻辑闭环。”

    女警顿了顿,继续道:

    “人证方面,第一,受害人黄雨梦的陈述完整、清晰,详细描述了被李强从酒店侧门搭讪开始,到言语骚扰、尾随进入房间、直至其施暴的全过程。证词逻辑链条完整,情绪反应与遭遇贴合,前后陈述一致,可信度高。”

    “第二, 目击证人五位,即方伟、王小磊、关冲、江野、林晚星五人,他们当场撞破现场,不仅亲眼目睹李强衣衫不整、滞留女客房间,其拍摄的录像也同步佐证了事发关键节点。”

    “第三,酒店内部证人,刘莉等4名客房部女员工集体作证,证实李强长期利用主管职权,对楼层女服务员存在猥亵、骚扰行为,充分证明其具有长期觊觎女性、行为不端的主观恶习。”

    “第四,间接旁证,实习生冯婷婷作证,李强此前曾对其有肢体冒犯行为,被方伟制止后,李强恶意讹诈方伟五万元作为谅解条件,此情节辅证李强个人作风败坏、职场霸凌成性。”

    “第五,本案还有一位重要的公职背书人......嗯,安正钧同志。”

    女警说到这里,语气微微一顿,目光扫过主位上脸色越来越黑的安正钧,略显迟疑地继续道:
    第(1/3)页